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招聘期间各项工作安排将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未及时关注或通讯设备不畅出现的相关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5.报名咨询电话:
兴隆台区教育局:0427-7807784(报考咨询)
兴隆台区人社局:0427-2310685
监督举报电话:0427-8223344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1日
兴隆台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