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无故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政审(考察)
资格复审同时进行政审(考察)。
公安辅警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由县公安局对考察对象做出政审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政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合同制教师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入职前查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公示
对经体检、资格复审、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献县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