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入围考试人员
由招聘单位审核报考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师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习成绩、教学业绩、获奖情况、学术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成果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入围考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设为X)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设为Y),(具体如下:X=1的,Y=5X;X=2的,Y=4X;X为3~4的,Y=3X;X≥5的,Y=2X+3)。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入围考试。本场次不设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入围考试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密切留意邮箱邮件。未入围考试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
(一)面试采用上课(片段教学,无学生)、答辩的形式。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指定在中山市相关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如:现实表现、能力水平、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任教学校,任教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九、人员聘用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任教学校,任教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享受相应待遇。
原有工作单位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且无劳动(聘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无劳动关系纠纷的承诺书。
(二)薪酬待遇
按板芙镇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薪酬待遇执行。年薪约12.5万元(含单位负责缴纳的五险一金等)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
(二)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实际招聘岗位与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增加招聘人数的,可在此次报考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递补。招聘工作时间及方式等根据工作进度可作适当调整。有关通知将在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咨询电话:0760-86501330,蒋老师。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中山市板芙镇教体文旅局。
中山市板芙镇教体文旅局
202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