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不再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由播州区委组织部组织各街道开展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选聘建议意见。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考察时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及聘用
1.公示
经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后,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bz.gov.cn/)”和“遵义就业帮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选岗
报考合并选聘的街道社区岗位的,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岗位选择对象,并按名次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岗位选择工作由播州区委组织部和播州区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考生放弃选择岗位的,由播州区委组织部和播州区民政局直接指定聘用单位和岗位;考生选择岗位后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3.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选聘岗位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新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街道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并报播州区委组织部、播州区委政法委、播州区民政局、播州区财政局和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办公室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播党办字〔2022〕48号)执行。薪酬待遇保障主要包括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具体可通过电话咨询了解。
有关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遵义就业帮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对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选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五)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各环节的考试。
(六)2023届毕业生不能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的不再聘用。
(七)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及时间
咨询电话:
0851-28427881(遵义就业帮公司)
0851-23213514(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51-23215640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遵义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