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遴选职位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成绩查询方式等信息由遴选机关公布。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具体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人选。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选;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为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面试由梁平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面试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遴选指标差额1名确定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差额考察。
考察由梁平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
梁平区委组织部、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指标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和考察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梁平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在梁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梁平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其他
涉及报考政策、考务安排、网上报名操作等事宜,报考人员可在工作日内8:30—12:00、14:30—18:00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53220776。
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组织部
2023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