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年龄年限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五)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人力资源部。
(二)咨询电话:020-87025933(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0-37231776(纪检室、监察处、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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