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和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德令哈市教育局”“德令哈人社”“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教育局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德令哈市教育局统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岗位职责,并报德令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则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体检政审结果进行递补。
临聘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执行,缴纳五险,工资待遇按《德令哈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实施方案》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专业划分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执行,具体以计划表中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为准。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本公告中所称招聘岗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
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二)递补要求
在面试环节出现空岗后按笔试成绩高低的原则依次递补,后续环节中出现空岗的按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依次进行递补。如拟录用人员名单发布后1年内再次组织公开招聘,补录人员库自动失效。
(三)回避制度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温馨提示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要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网站最后发布的为准。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考生及家长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举报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0977—8222882
中共德令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0977-8224404
报名及岗位需求咨询电话:
德令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7—8228591
德令哈市教育局0977—8219102
德令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