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合格人员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不达1:3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合格且综合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网站和校内公告栏张贴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试全程录像。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内容。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内容把握、教学方法运用、教学难点处理、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规范程度、仪表与教态等。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含专业拓展、研究解决问题能力、业务潜能、应变能力等)。
(5)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达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6)面试成绩当天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网站和校内公告栏张贴公布,不得过夜。同时,将面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面试合格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的结果,根据拟聘人数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的体检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具体承办,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结论不合格需复检的,经学校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确定的考察对象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同意后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岗位: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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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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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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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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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相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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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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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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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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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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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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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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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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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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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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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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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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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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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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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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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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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
cm |
体 重 |
kg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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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历 |
起止年月 |
在何处学习或见习 |
任何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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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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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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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及 电话 |
(为便于联系,应聘者请保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讯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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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确认签名: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注:以上表格中的内容务必由应聘者本人填写,且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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