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2.烈士子女或配偶;3.学历、学位较高者;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临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incheng.gov.cn)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临城县人社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3.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临城县人社局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in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如同一岗位中有多个聘用单位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总成绩自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行选择聘用单位。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具体要求按照聘用合同执行。
五、违纪处理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特别提醒
1.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319-7185766
县卫健局 0319-7192770
县职教中心 0319-710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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