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二)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制教师劳动合同》。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服务期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未取得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的,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条款中予以约定)。
3.合同期内若申请辞职,应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将随时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其他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rszk2)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其他版块查阅考试动态,导致的结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本公告由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4282240。
监督电话:0830-4122252。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