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与聘用
(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阳山县审计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学历证明原件、征信记录原件。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二)调剂或递补
1.进入体检环节后,招考岗位的招录比例未达到1:1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结合考生个人意愿,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调剂。
2.当出现报考人员在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在本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考生总成绩长期有效,若招聘单位同类岗位出现空缺,依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由阳山县审计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每人每年4.2万元(含单位负责缴交社保部分费用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关系。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者在报名表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聘用人员需服从阳山县审计局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单位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纪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或辞退。
(四)招聘工作中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或变更事宜以及考试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结果等信息均通过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angshan.gov.cn);
(2)在主栏目找到“信息公开”,点击进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在“组成部门”中找到“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进入即可。
(五)考试过程中不按规定时间回复相关信息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阳山县审计局、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7802324、0763-788581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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