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如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若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自愿放弃者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公示与调动
拟调人员在泸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会同县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五、本公告由泸溪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4265969、4265960(泸溪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0743-4265223(泸溪县教体局法规股)
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