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所有参加合理流动教师的笔试成绩和考核加分在兴义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八、聘用及要求
(一)按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采取自愿选择学校的方式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考核加分高者优先,考核加分并列的以工龄长者优先,工龄并列的以年龄长者优先。进入聘用环节的应聘者,不得放弃聘用资格,学校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未按要求完成学校选择的,由市教育局在其相应报考学段学科剩余学校内直接指派工作单位。
(二)通过合理流动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不低于三年的服务年限合同,在合同期内个人不得提出调整工作岗位要求,三年内自愿接受所聘学校的岗位等级管理,享受其工资待遇(含高职低聘)。
九、工作要求
教师合理流动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报名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合理流动。
十、未尽事宜由兴义市义龙新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合理流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二、本方案由兴义市义龙新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合理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兴义市教育局人事股:0859-3223676
监督举报电话:
兴义市纪委监委:0859-3233055
兴义市义龙新区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合理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