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1.人选确定: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自理,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教育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通过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yx.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 拟聘人员一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 5年内(含试用期)不允许调离义县教育系统。
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方案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相关指导目录。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义县教育局所有。
招聘咨询电话:义县教育和文化旅游局:0416-7733965
纪律监督电话: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6-7787008
义县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