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yx.gov.cn/)公示。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工作由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相关事宜经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yx.gov.cn/)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1.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加试时间另行通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检
体检工作由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指定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yx.gov.cn/)通知。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用)》(辽人社发〔2013〕28号)进行考察,重点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如考生在考察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开展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该招聘岗位。
(八)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yx.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即视为本次招聘结束,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所聘单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在所聘单位服务期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相关指导目录。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 0416-7787008
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 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