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向人事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工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八)其他
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协议年薪协商不一致的、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拟聘情况的,本单位可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也可调整招聘岗位数量。
四、管理方式及相关待遇
专项研究类特聘人员实行协议年薪包干制,具体按照福田区特聘人员相关管理办法及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选用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相关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保密工作要求。聘用人员到岗后需第一时间签署保密工作协议,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如违反保密规定,以任何形式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秘密的,本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在各招聘环节中,会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发布通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755-82922068。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23606802。
| 附件1 | ||||||||
|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公开招聘特聘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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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拟聘人数 | 职位资格条件 | 年龄要求 | 与岗位有关的其他要求 | ||
| 专业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
| 1 | 专项研究类特聘岗 | (一)跟踪宏观经济形势和中央、省、市政策变化,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以及会议纪要、新闻稿等材料; (三)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协助做好会务相关材料收集整理、业务归档和日常业务汇总等工作; (五)实时跟进中央、省、市政策变化,捕捉政策热点,及时上报信息; (六)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协助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2 | 哲学(A01),经济学(A02),法学(A03),文学(A05),管理学(A1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其中,具有政府单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特别优秀的硕士、博士生可适当放宽年龄年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