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不计算具体成绩,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测试结果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①女生800米跑,5分50秒以内完成合格;
②男生1000米跑,5分50秒以内完成合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8月25日,面试考生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于2023年8月24日9:00起在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打印《面试通知单》,请考生及时查阅,按时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面试通知单》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请考生登录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查询总成绩。
4.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与公示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经体检合格的,进入考核程序。
用人单位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开平人才网进行公示,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用工形式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拟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开平区一般劳务派遣人员执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337232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023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