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示一周。拟录用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其他相关待遇按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2-2825991(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62-2821761(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铜陵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