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由湖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对其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察。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均未达到岗位要求时,取消本次岗位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湖北艺术职业学院主页网站(https://www.hca.edu.cn/)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九、用工形式与薪酬
一经录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每年为1个聘用期,每期对其进行综合考评,考核不合格者,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薪酬:专业舞蹈编导12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主要演员18万元/年(含五险一金),群舞演员12万元/年(含五险一金)。排练费及演出费另行计算,标准为:排练费10元/小时,演出费500元/场。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ca.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564779(湖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27--87564086(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实验艺术团专业人员岗位表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2023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