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职位人数2:1的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体能测试递补后仍低于面试比例的岗位,从报考其他岗位且体能测试合格、未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符合拟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岗位调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3.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按照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周口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4.面试确认时,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退伍证(退役军人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须提交);
(5)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须提供国家颁发的证书(由招聘组织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职责及工作需求研究认定);
(6)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有辅警岗位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部分职位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及2份复印件。凡报考者提交的证件、材料等信息不实影响面试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5.通过面试确认的,发放面试通知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面试确认期间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同一职位无符合递补条件考生的,按照本项第一条的规定进行岗位调剂。
6.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7.同一岗位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五)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
1.根据参加体检人数与拟聘用职位人数1.2: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有不适合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况,如纹身等,体检不合格。
3.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体能测试合格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均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未按要求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考察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周口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3.如出现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职位可以在公示的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4.对于公示合格人员,依法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5.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因招聘辅警离职在一年内出现同类职位空缺的,可在公示的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公示的考察合格人员不足时,根据职位空缺情况,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人员,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补聘。
6.考生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依法服兵役情形除外)。
四、待遇保障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所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现行标准执行,相关待遇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后,本次辅警招聘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程序的通知、公告和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周口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gaj.zhoukou.gov.cn/)公布。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或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别提醒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有关辅警招聘考试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94-8177233,考生如有疑问,可在8月21日至8月24日的工作时间拨打。
周口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8日
周口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