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考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10月下旬,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考试的具体安排详见江苏法院网(www.jsfy.gov.cn)通知。
2、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书记员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20%、50%、30%。
3、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二段录音,每段时长均为10分钟,语速分别为120字/分钟、15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4、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由各招录法院组织面试。
5、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等,时间、地点详见各招录法院网站通知;面试前,各招录法院需要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体检和考察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以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录法院进行考察。
各招录法院联系方式
各招录法院联系人、咨询电话及网址见附件。http://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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