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年人均2万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政策保障。受援学校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当地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6-6222579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8月25日
印江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