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仅专任教师)
(1)笔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形式:采取线下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法规、教学理论、学科基础等各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
(五)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的专任教师,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其他人员。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专任教师: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教育答辩等教师综合素质。教育答辩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采用自我介绍(5分钟)+专业技能展示(3分钟)+答辩(5分钟)方式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到确定体检人员时,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其他人员:面试由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组成。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有综合成绩并列者,以主考官评分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标准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由学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公示
由学校将拟聘人员有关材料报金湾区教育局批准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www.jinwan.gov.cn)、“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阶段性的通知及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敬请关注并密切留意。
(二)应聘者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若有体检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此公告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788268,联系人:张老师。监督电话:0756-7262786(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5日
金湾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