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一)考试分为初试、笔试、体测和面试。
综合业务和社区人员:分为初试、笔试、面试,初试为报名现场面试,笔试内容参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辅助执法队员:分为初试、笔试、体测、面试,初试为报名现场面试,笔试、体测、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其中,物业辅助人员持证上岗,满足《岗位情况表》中对应条件即可。
(二)初试和笔试。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30的比例进入笔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为准。报名结束后,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笔试、体能测试人员,未进入该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按应聘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录用名额与面试名额1:5的比例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如果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5的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应聘者在收到资格复审通知后,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证明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cxp@chrl.sinanet.com,接受资格复审。
(四)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及体能测试后,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该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
综合业务和社区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标准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辅助执法队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测成绩×2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标准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聘用
(一)应聘者体检、考察合格后,与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只递补1次。
七、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解释。
咨询电话:综合业务、社区人员和物业辅助人员(17311085109);辅助执法队员(028-67173011);
监督电话:综合业务和社区人员(028-85230603);辅助执法队员(028-85218725)。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本公告未经许可,严禁非法转载,若有侵权,追究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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