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用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笔试委托省级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主要测试相应岗位应当具备的通用知识、基本能力与素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1)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审查人选。
(4)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在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限户籍的岗位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⑤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指盖有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缴交社保流水、劳动合同等)。
⑥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3.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综合能力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
(2)面试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面试结束后在龙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chuan.gov.cn/)公布进入体检名单。
4.考试总成绩及名次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按上述名次确定办法确认名次。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龙川县林业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所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方案所涉招聘事项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
(四)本方案所涉招聘事项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等;如仍有疑问,再致电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本公告由龙川县林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6895636(龙川县林业局人事股)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6997188(龙川县纪委监委派驻龙川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0762-6752568(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川县林业局
2023年8月30日
龙川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