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与聘用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应聘者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进行政治审查。
3.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聘用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由市教育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待遇
临聘教师工资待遇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岗位津贴或特殊教育岗位津贴,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参保工作。
联系方式
单 位:开平市教育局
地 址:开平市长沙街道东兴大道爱民路3号
政策咨询电话:0750-2211064、2289165
监督投诉电话:0750-227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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