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体检人员按拟招聘或选调岗位人数1.2: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或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考察。
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东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郑东新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3.新聘用人员在人事手续办理和岗位分配中,需服从组织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者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报名网址http://82.156.31.140:8009查看招考信息。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郑东新区管委会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郑东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受聘人员未按郑东新区管委会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方案由郑东新区公开招聘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56610566
监督电话:0371—63393698
郑州郑东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023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