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广宁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报考岗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考生,考察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和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广宁县教育局研究同意,报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需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可在本县教育系统内调动,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辞职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见各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
招考政策咨询: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0758-8632084);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8-8618002)。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宁县教育局
2023年9月22日
广宁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