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
通过考察的拟引进人员,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确定引进人选,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相关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1.引进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执行全县统一标准。对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引进人员进行重点跟踪服务管理,按照市、县有关规定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2.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引进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出本县,否则视为单方解聘,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被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
五、其他事项
1.信息发布。太康县人民政府网(www.taikang.gov.cn)为本次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指定信息平台,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2.咨询电话:0394--6816519(请于工作日咨询)。
3.本次引进人才公告由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太康县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太康县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太康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