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用和入职训练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90天的集中入职培训。入职训练20天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复查复检复测合格的与大荔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备案手续。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十二、管理待遇
(一)待遇标准
工资待遇和日常经费由政府全额保障,按国家综合性消防员伙食标准享受免费就餐,培训期、试用期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为2500元,实习期(三个月)满后定级工资,专职消防员工资约为3000元至3500元(含五险一金)。入职后免费提供食宿、体检待遇,按季节特点免费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二)保险及公积金
按照《陕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大荔县消防救援大队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签订合同后购买保险,半年后购买住房公积金。
(三)休息休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聘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量化考核制度,24小时驻勤,除执勤战备及大队统一工作安排外,原则上每月安排8天轮休。
(四)待遇发放
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经费由县财政局统一集中拨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发放。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收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收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招录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录对象要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录用名单将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lisn.gov.cn)上公布,招录对象可自行查询。
十四、其他说明
1.本方案所称的“以上”均不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均包括本数,已具体明确的除外。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荔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大荔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