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审查环节,重点审查应聘人员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政治审查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3.因应聘人员放弃或政治审查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且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县公安局既有聘用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916-8912272 0916—891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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