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临聘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待遇
临聘教师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办通〔2018〕36号)的规定进行管理。
(一)管理。本次招聘的临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任的临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购买“五险”。劳务派遣公司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为临聘人员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三)薪酬待遇。比照周边县区,按照《关于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办通〔2018〕36号)的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1个月):
大学本科及以上:6500元/月(含工资、绩效奖、“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试用期满:
大学本科及以上:7000元/月(含工资、绩效奖、“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四)管理考核。用人单位为临聘人员建立个人业务档案。临聘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其所在学校负责,考核结果作为临聘人员奖励、续聘和辞退的依据。
(五)入职后2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服务到期后不再续聘。
八、纪律与监督
1.临聘人员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各级各类监督。
2.招聘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招聘过程中应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举报监督电话:
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党组织办公室:0871-67892208
晋宁区教育体育局:0871-67894463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电话要确保畅通,如在招聘工作期间因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2.招聘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员、拟聘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
昆明市晋宁区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10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