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控制内人员管理,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校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邮编:366000
电话:0598-8823838
联系人:张老师、杨老师、周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学校纪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359(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8-8823880(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23日
福建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