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海拉尔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并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此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送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由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统一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根据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
(3)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5.在校园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本次校园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7.新聘用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五、纪律和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论成绩高低,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己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837
海拉尔第一中学监督举报电话: 0470-8120008
0470-8120007
六、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海拉尔第一中学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执行。
海拉尔第一中学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1日
海拉尔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