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递补
应聘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在前一环节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在面试前、体检、考察、公示、雇用环节弃权的;
(二)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三)公示结果影响雇用的;
(四)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十、监督管理
报名资格条件解释由用人单位负责,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受理,联系电话:0750--2257303。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开平市委组织部
开平市水利局
2023年11月10日
开平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