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雅安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雅安市融媒体中心自行确定并通知已通过面试的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宣传部会同雅安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雅安市委宣传部报雅安市人社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雅安市委宣传部、雅安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0835)2360897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18227555717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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