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流程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统一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形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确定拟录用名单,经考察、体检、公示等相关程序后择优录取。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具体待遇面议);
2、按照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协助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3、安排过渡住房,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协助安排配偶工作等;
4、进校后,符合创新岗位业务资格条件的,可按照程序进入校(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工程相关团队。
(二)教研人员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通过上海市应届毕业生打分落户后,可落我校(院)集体户口,安排过渡住房;
3、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和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
4、进校后,通过入职培训、落实发展定位、安排导师带教、实习锻炼、出国境访学、科研攻关等措施,对青年教师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个性化培养。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我校(院)在职职工同等人员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绩效等);
2、进站后可按规定办理落户,在站期间免费安排过渡住房;
3、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和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申请校内、校外科研项目,以我校(院)名义发表的成果给予奖励;
4、按相关政策推荐申报国家及上海市的各类博士后激励计划,并提供相应的配套资助;
5、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我校(院)师资博士后计划,可按照相关招聘要求和程序留校(院)工作。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200号,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1-22880631
邮箱:shswdxbsh@163.com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
2023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