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综合成绩并列第一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并列第一则一并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和要求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同时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情况、既往身体状况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用人部门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珠江委、珠科院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被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九、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相关材料,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笔试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珠江委、珠科院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招聘动态,保持电话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十、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
招考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0-8711745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