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浦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1.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报名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岗位要求的职称需与岗位的专业对应。
3.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有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出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决定。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人员诚信档案库,并按对应条款执行。
4.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受聘人员不得提出解除聘用合同、跨县域调动等。
5.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浦城县教育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9-2842340。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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