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B类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不合格者、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公开招聘工作组将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689294(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689012(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南工商大学
2023年11月21日
湖南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