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考核。由考察对象提供无劣迹证明、未参与非法邪教组织证明,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空额,应从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额,从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予以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考录县外、调转及离职等,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中年龄、资格、入党时间、学历、学位等时间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林甸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3318631(工作日早8:30—11:30;14:00—17:00)
林甸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5日
林甸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