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
2.试卷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命题、阅卷,笔试以百分制计算。除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试卷统一为蒙文卷且用蒙古文字答题外,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试卷统一为汉文卷,考生可以用蒙古文字答卷;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若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用蒙古文字答卷不加分;在旗人社局备案且在岗的见习生工作每满1年加0.5分,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加民族照顾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公布成绩。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计划招募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募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取消该岗位招募计划,调整招募计划分配名额。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面试统一用汉语回答。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等内容。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公示。 http://m.sdsgwy.com/
(六)计算总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2016年招募乡镇工作人员和公安协警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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