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
体检由市文广旅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4、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人员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6664519(盐城市文广旅局组织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5-80501660(盐城市纪委监察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25日
盐城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