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指定的三甲综合医院体检部门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岗位考察人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察
①考察方式。由学校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拟聘岗位工作,进行实岗考察。考察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职业素养和工作作风等。
②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准入查询不通过的,不得聘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截止2024年9月底未招满的岗位,或其它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在岗位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学校可在天津城建大学网站(http://www.t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该岗位重新报名时间及安排,有关岗位重新发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文件规定的情形的,应主动回避。
因不可抗力导致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方案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和天津城建大学网站(http://www.tcu.edu.cn/)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马老师 张老师022-23085027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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