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渝中区非公党建指导员招考专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时间及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其聘用及相关待遇按照《渝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非公党建指导员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进行管理,相关区级部门管委会或街道进行使用,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国家政策购买社会保险。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录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非公党建指导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对考生的资格复审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不准确影响审核结果,一经查实,即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将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十、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如有考试相关问题,可咨询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23—63765159、023—6376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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