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期待遇
校(院)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优化各项培养措施,努力搭建发展平台,提供各种优惠待遇,积极创造良好用人环境,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发展。
(一)教学科研骨干聘期6年,待遇为:校(院)提供安家费50万(税前)、工作笔记本电脑、安排过渡性单身宿舍等优惠政策。
(二)博士专职教研人员聘期6年,待遇为:校(院)提供安家费22万(税前)、工作笔记本电脑、安排过渡性单身宿舍等优惠政策。
(三)博士高层次人才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每年业绩考核合格者,校(院)授予年度“求实学者”称号,并享受该年度“求实学者”岗位津贴1.2万元;2.出版学术专著符合校(院)科研资助条件的,校(院)予以90%以上资助。
(四)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者,待遇实行一人一议。
此外,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在2023年10月24日之后来赣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生活补贴10万元。具体政策参见《南昌新“人才10条”》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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