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驾驶实操(指消防车驾驶员)
(一)进入驾驶实操考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将在察右前旗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进入驾驶实操考试阶段后,参加考试人员体能成绩不列入最终成绩评定,体能成绩只作为驾驶实操考试的前置条件。
(二)驾驶实操包括桩考、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通过单边桥等五项科目。成绩为五项科目成绩之和除以10(每项科目采用10分制,五项科目满分50分)。
(三)驾驶实操考核结束后,消防车驾驶员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
九、成绩评定办法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消防战斗员:体能测试成绩得分+政策加分=总成绩
消防车驾驶员:驾驶实操成绩+政策加分=总成绩
(二)政策加分:察右前旗籍退役军人经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在考试总成绩上加3分。
十、体检与政审考察
(一)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察右前旗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察右前旗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对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经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政审考察
1.由考生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驻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在服役期间有无受过处分、是否全程服役、有无伤残情况证明。
2.对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与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察右前旗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4.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制定管理办法。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取消笔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宝队长15849168555(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察右前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