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Z1-Z22、Z26岗位以试讲成绩为准,Z23-Z25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准,FDY1、FDY2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SY、KJ、DM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XW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6-6381163(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6-6381404(校纪检监察处)
湖南科技学院
2024年3月13日
湖南人事考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