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峡山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wfxiashan.gov.cn)实时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关注报考岗位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峡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7739005。
监督电话:0536-77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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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