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按照《宜
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学校、主管部门、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学校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凭区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
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
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
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1—661302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31—6250009(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八、待遇和管理
按本公告招聘的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宜宾市叙州区现有政策规定享受
人才引进相关待遇,服务期内如出现《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中的违约情形,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退回尚差服务年限已享受的人才待遇。人才引进待遇咨询电话: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0831—6611529。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6201795(区教育体育局)。m.sdsgwy.com
宜宾人事考试网
